更新時間:2020-02-27
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雙重預防,即風險分析和隱患控制,企業應在現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專門或合署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完善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雙重預防,即風險分析和隱患控制,是以規避不可接受的結果伴生為目的,對活動的過程可行性和結果可控性進行分析、控制的專項工作。雙重預防體系用于安全管理時,稱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企業應在現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專門或合署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完善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機構的組成人員應至少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和一名熟悉風險評估工作的人員。企業也可以聘請安全專家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協助開展雙重預防體系的建設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制度,是落實我國的"安全第1,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中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
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建立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基礎上的安全管理制度。
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應明確風險辨識管控工作目標、責任人員及其責任范圍、工作程序、分級標準、資金投入、建檔監控、考核標準等。考核標準應將各部門、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績效獎懲。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明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標、責任人員及其責任范圍、工作程序、分級標準、資金投入、建檔監控、考核標準等。考核標準應將各部門、各崗位隱患排查治理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績效獎懲。